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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2026-01-15  来源:酒泉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未知  阅读:0

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5日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宏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职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全力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和平安酒泉、法治酒泉建设,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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