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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论坛丨加强调查研究 夯实人大工作基石

更新:2025-02-19  来源:人民代表报  作者:未知  阅读: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各级人大已经形成具有鲜明人大特点的调查研究形态,对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重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

在集思广益上下功夫

要突出重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从立法程序来看,不同阶段的调研各有侧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立项阶段,围绕立法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存在体制机制障碍、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主要制度设计构想等内容开展调研;在起草阶段,围绕该法律法规所涉及领域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外地的相关经验做法等进行调研;在审议阶段,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有分歧的重点问题进行调研。

要做好立法调研后半篇文章。调研活动结束并不意味着立法调研工作的结束,更重要的是重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充分研究采纳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更大程度上集思广益,更好发挥立法机关的积极作用。调研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梳理汇总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综合分析研究论证、提出是否立项或者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文本的修改建议,推动立法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聚焦关键环节开展专题调研

在成果共享上下功夫

要聚焦关键环节组织好监督工作方面的专题调研。一是紧扣开展时间依法组织。要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二是紧扣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执法检查前的调研,均由本级人大有关专委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

要主动共享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用好在监督工作中形成的专题调研成果,在同级国家机关之间推动资源节约、信息共享,在上下级人大之间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时参考,并将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吸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中,转交相关单位研究处理、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二是将围绕事关改革稳定的重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监督工作调研形成的报告,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反馈同级“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报请党委,供其科学决策参考。三是将调研报告及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素材主动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提供给下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作为参考,上下联动,互通情况,形成合力。

紧扣部署开展代表专题调研

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要紧扣重大部署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代表专题调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开展。因此,在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时,要选好调研题目;做好调研准备,研究制定调研总方案,收集与调研相关的资料并提供给代表;精心组织调研;写好调研报告,做到形式规范、重点突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要从制度层面规范代表专题调研成果的处理流程。应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明确代表专题调研结束后以调研小组的名义形成报告,交代表工委;代表工委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后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及时研究处理,在其工作中加以吸收;有关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反馈代表工委,代表工委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告知该调研小组的全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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